真理
7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1。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许多不同的真理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许多与真理定义相关的主题同样无法获得共识。
主要的实质理论或强理论将真理视为具有本性的某种东西、现象、事物或一种人类经验。这些理论提出的观点被哲学家普遍认为能在某些方面应用于由人类交互作用中观察到的事件组成的广泛集合,或者为与人类经验中的真理观念相关的议题提供重要而可靠的解释(因此称为强理论)。而紧缩理论或最小理论基于以下观念,术语“真”应用于陈述并没有断定关于陈述的任何重要的东西,例如陈述的本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真理
- 释义
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思想或正确认识、客观事物所固有的本质和规律2
- 领域
哲学
- 定义
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
序言
回顾关于真理这一课题的思想史,并关注那些早就研究时至今日仍是该课题前沿问题的思想家们是一个接近如真理这样复杂哲学问题的有效途经。本序言即采用该方法,聚焦于真理问题中的几个重要主题。
真理与意义的主体通常认为密切相关,只有有意义的事物才能有真和假。这一关联在古代就确立了,而现代在语义学、特别是形式语义学中成为准则。另一长期令人感兴趣的关联是真理与逻辑有效性的关系。“因为逻辑最基础的概念是有效性,而它可通过真与假来定义。”(涅尔夫妇,16)。尽管意义与有效性并非本文的主题,但鉴于它们与真理的关联,附带探讨一下有利于明确真理的性质。
在古代残篇Dissoi Logoi中,作者显然试图证明一致地谈论真与假是不可能的。他所提出的使读者困惑的谜题之一引用了以下情形,“我是入会者”这样一种语词形式,A说可能是真的,但B说可能就是假的了。如果一个人观察到谓词真或假并不应用于语词表达式或语句,而是语句所表达或陈述的命题的话,远离这样的困惑显得十分容易(涅尔夫妇,16)。这个例子阐明了两个令当代人感兴趣的主题。其一,从抽象命题到具体语句的变化。其二,特殊种类的符号的性质,如例子中的代词“我”,它通常被称为指示的或索引的。
关于真理的哲学讨论
真理是哲学家面对人生的意义、存在问题的时候无法绕过的概念。许多哲学家都自诩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间可能毫无共同之处,甚至针锋相对。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也自称自己的观点是真理。探求真理可能是人类的本性之一,然而有意识地区别真理与谬误,始自巴门尼德关于“真理之路”与“意见之路”的区别:“真理被认为是永恒的、不变的”,这也是对真理最通俗的描述。第一次对真理进行哲学思考的是亚里士多德,近世几乎所有真理理论都可以追溯到他。《形而上学》中记述了他的名言:“是什么说不是什么,不是什么说是什么,这是假的;是什么说是什么,不是什么则说不是什么,这是真的。”
主要的真理讨论
真值承担者问题,即关于究竟并且在何种程度上语句、陈述、命题、判断或信念能被称为真的问题,以及关于真值承担者究竟对于个人还是整个共同体或社会为真的问题,包含于下面介绍的理论所提出的许多重要问题之中。
所有主要的实质理论或强理论将真理视为具有本性的某种东西、现象、事物或者一种人类经验,该理论认为关于真理有重要内容值得谈论。这些理论提出的观点被哲学家普遍认为能在某些方面应用于由人类交互作用中观察到的事件组成的广泛集合,或者为与人类经验中的真理观念相关的议题提供重要而可靠的解释(因此称为强理论)。近来出现了所谓紧缩理论或最小理论,它们基于以下观念,术语“真”应用于陈述并没有断定关于陈述的任何重要的东西,例如陈述的本性。“真”不过是个标签、谈话工具用以表达赞同、强调主张或构成某种概括。
一、实质(强)理论
融贯论
一般而言融贯论认为,真理是整个信念或命题系统内各部分的一致。尽管如此,通常融贯意味着某些超出简单逻辑一致性的东西。例如,概念基本集合的完全性和广泛性是判断融贯系统效用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5]融贯论贯彻的原则是以下观念,真理根本上是整个命题系统的性质,个别命题只因与整体相融贯而衍生地被赋予真理的性质。在通常被视为融贯论的各类观点中,理论家们在究竟融贯论带来许多可能为真的思想体系还是只有一个绝对体系是真的问题上并不一致。
一些融贯论的变体被认为描述了逻辑和数学形式系统的内在本质特征。[6] 而进行形式推理的人乐于思索并列的、在公理方面独立而又相互矛盾的系统,例如各种可供选择的几何学。大体上,融贯论被批评为在将它应用于真理的其他领域时缺少适当的理由,特别是涉及大部分关于自然世界、经验予料的断定以及关于心理和社会实际事件的断定,尤其当融贯论没有其他主要真理理论辅助的情况时。
融贯论可分为大陆理性主义哲学家的思想,特别是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黑格尔的思想,与英国哲学家布拉德雷的思想。 在一些逻辑实证主义支持者,最著名的有纽拉特和亨佩尔中,融贯论获得复兴。
符合论
符合论主张,真信念和真陈述在于与真实事态相符合。 这种理论本质上试图在思想或陈述与事物或客体间建立关系(真理关系),该关系理论上可以独立于涉及该关系的人,并独立于其他真理关系而存在。这是一个传统模式,至少可以追溯至一些古希腊哲学家。这类理论认为陈述的真或假原则上完全取决于它如何关联于客观实在,它是否准确地描述(换言之,符合于)实在。
康德以下述态度评论真理符合论:
真理被认为在于知识与客体的一致之中。按照这一纯粹的语词定义,那么,我的知识,为了是真的,必 须与客体相一致。既然,我只有用这种方法,即通过认识客体的方法,比较客体与我的知识。那么,我的知 识便为它自己所证实,对于真理来说这远远不够。因为正如客体外在于我一样,知识在我之中,我只能判断 我对客体的知识是否与我对客体的知识相一致。这样一个解释的循环被古典作家称为Diallelos。而且逻辑学 家被怀疑论者批评犯这种谬误,怀疑论者评论道这种对真理的说明就像一个上法庭的人为支持他的陈述而诉 诸无人认识的证人,但该证人却通过陈述召唤他为证人的人是可敬的来为他自己的可信度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