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
3土地公,又称福德正神、社神等,土地公本名张福德,是中国民间宗教信仰之一,每年农历二初二日(古时为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一般说为土地公的生日,其实正确为土地公任职日,其供奉的土地庙属于中国分布最广的祭祀建筑。源于古代的“社神”,是管理一小块地面的神,《公羊传》收录曰:“社者,土地之主也,清翟灏《通惜编·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等记载。土地神崇拜是古代先民的原始崇拜,以祈求地润万物,五谷丰登1。
土地公三十六岁时,官朝廷总税官,为官清廉正直,体恤百姓之疾苦,做了许许多多善事。一零二岁辞世。死后三天其容貌仍不变,有一贫户以四大石围成石屋奉祀,过了不久,即由贫转富,百姓都相信是神恩保佑,於是合资建庙并塑金身膜拜,因此生意人常祭祀之。
土地公虽然是一个小小的仙家,祭祀也不能随随便便,常言道:别拿土地老儿不当神仙,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古代对土地的崇拜和对天帝的崇拜,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广为敬奉的神灵之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土地公
- 出生日期
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后改为农历二月二
- 别名
福德正神、社神
- 国籍
中国
- 职业
民间境地守护神
- 原名
张福德
- 配偶
土地婆
人物介绍
拜祭
在中国民间,土地公也被视为财神与福神,因为中国民间相信「有土斯有财」,因此土地公就被商家奉为守护神。其供奉的土地庙属于中国分布最广的祭祀建筑。据说他还能使五谷丰收,因此,很多人就把土地公迎进家里祭拜。一般家庭的厅堂五神中必有供奉土地公,家中没有供奉土地公的,也在每月的初二、十六,在家门前设香案、烛台、供品祭拜。不过一般农家则是以每月的朔、望两天,也就是初一和十五祭拜土地公。在中国南方地区,为给土地公公“暖寿”,有的地方有举办“土地会”的习俗:家家凑钱为土地神祝贺生日,到土地庙烧香祭祀,敲锣鼓,烧纸宝炮竹,分祭肉,聚众宴饮,奏乐欢娱。
记载
土地神源于古代的“社神”,是管理一小块地面的神。《公羊传》注曰:“社者,土地之主也。”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引《孝经纬》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为社而祀之,报功也。”清翟灏《通惜编·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
据《礼记·祭法》载:“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暑社。” 可见当时祭祀土地神已有等级之分。汉武帝时将“后土皇地祗”奉为总司土地的最高神,各地仍祀本处土地神。
据《中山市志》称:解放前,中山农村许多地区在这天公祭街头路边的神社(土地公,古称为护土神),祈求风调雨顺。入夜焚烧用禾杆束制成的巨大花炮,其中带有两个小炮,称“猪仔炮”,相传拾获者有添丁的征兆。习惯上这种形式,称为“抢花炮”,中山的客家人较为重视此俗,曾有“抢花炮”的社火活动。由此可见,中山过去二月二土地诞是较隆重的习俗之一。
《香山县志》载:“二月上戊祭社,烧大彩爆竹。”据史料称:土地诞俗称土地公、护土神、土地神和土神等。习惯上称春社,是古代人们春天祭祀社神(即土地神),以祈求丰收的日子。《白虎通义》载:“地载万物者,释地所以得神之由也”。土地神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不但家族大,而且分布广。在居家中有居家土地神,村庄有村庄的土地神,城市有城市的土地神,有的将土地供奉在家门口,有的则供在村落的社庙中。
生日
土地公生日为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后改为农历“二月二”,土地公生日也称“土地诞”、“社日节”。社日分为春社日和秋社日,古时春社是立春后第五个戊日,秋社是立秋后第五个戊日(戊,五行属土)。我国南方普遍奉祀土地神,土地神又称”社“、”社神“、”土神“、”福德正神“,客家人称”土地伯公“。土地神是广为敬奉的神灵之一。
五祀
土地神崇拜是古代先民的原始崇拜,这是因为先民们觉得地载万物,取材于地,所以历史上的二月二土地诞,各乡村民都大肆操办,以祈求地润万物,五谷丰登。农历二月初二,农家户户都舂冬米粿,并用手捏成一块形状象圆饼一样,有大有小。每块粿面印有瓜果和稻穗状等花纹,以象征兴旺吉祥有财气,俗称“土地公粿”。并备好牲醴、酒馔、果品等供筵,焚香虔诚致祭于家堂供奉的土地公神位——福德正神神龛前,以祈福报功,求赐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招财进宝,合家平安。在当日或在三天内,家长携带儿男分别到所耕作的田片,在其田岸壁上压上几张福金纸,叫祭“田头土地”,以祈年冬好收成;同时,趁此告知下辈所属田产业份。俗话说:“吃了土地公粿,裤筒卷起起”。此日后,农民就着手“一年之计在于春”的农事活动。工商界的亦于二月初二奉祀福德正神,虔诚致祭,而且又在每年农历二月至十二月的初二、十六都做“牙”,其中二月初二为“头牙”,七月初二为“中牙”,腊月十六为“尾牙”。
“土地诞”习俗主要是祭祀土地和聚社会饮,借敬神、娱神而娱人。在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区,既有类似龙抬头节习俗,又有以祭社习俗为主的”二月二“习俗。从上古开始,社神就成为了祭祀系统中的祀典之神。时至今日,古老的“社神”已有了很多变化,但祭祀土地神的习俗一直保留下来,并随着华人的迁徙,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也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能生万物,养育人类繁衍生息,其功德厚大,就奉若神明。自古以来,人们以土地为“神”,尊土地为社神,中国民间称“土地公”。当今习俗雕塑或绘画土地公像,大多数是白发髯髯,右手拿着龙杖,左手执元宝,又称“老土地”,又称“后土”、社公。他既执掌土地行政,又兼理财务。我们常听到“赚土地公钱”、“土地公送钱”之类俗语,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以往人死后,上山挖墓地,要向山土地压纸钱租山,出殡行列中要抛撒纸钱——买路钱引行;进葬时,先以酒馔、金纸焚香奉献,以求佐理亡魂引渡安息之事务。可以说土地公集“地政、财政、德政”于一身,职责之重要可见一斑,古例列为“五祀”之一。
“五祀”者,“户、灶、中溜、门,行也”(《礼祀·曲下礼》中‘祭五祀’郑玄注)。“祭五祀”即祭户神、灶神、土神(中溜)、门神、行神。中国民间所供奉的土地公,大概有两种:
①庙、寺、祠、堂及工商农牧户等,都是供奉“福德正神”。
②在坟墓边祭祀“后土”(山神土地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