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基本内容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竹府函〔2016〕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建设中的重点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决定对原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分管项目工作的副县长。联席会议成员为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农委、发改局、经信局、教科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林局、商务局、文体广新局、卫生计生局 、审计局 、安监局 、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局、统计局、城管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
档案局、以工代赈办、旅游局、投资促进局 、粮食局 、经开区管委会、房征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大竹支行、残联、代建中心、护城河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二、联席会议工作内容
(一)研究制定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
(二)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进行项目融资。
(三)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等相关事宜;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在审批(核准、备案)、土地、环保、规划、建设、电力、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五)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解决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邀请县人大、政协联系项目工作的领导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