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关于印发《阿坝州基层法治创建指导意见》的通知
基本内容
中共阿坝州委关于印发《阿坝州基层法治创建指导意见》的通知
阿委发〔2014〕6号
各县委,州委各部委办,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现将《阿坝州基层法治创建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
2014年4月25日
阿坝州基层法治创建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阿坝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夯实法治阿坝建设基层基础,州委决定在全州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阿坝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创建,全力推进依法治州工作。
基层法治创建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阿坝的基础和重要载体,要围绕“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总体工作要求和“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紧密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完善群众共创共享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法律服务城乡共享,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和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基层法治创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工作。
二、创建步骤
(一)基层法治创建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至2017年)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对所辖行政村、社区、乡镇法治建设基础情况进行摸底,评估出好、中、差三类,抓两头带中间,制定通俗易懂、切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基层法治创建方案和评估标准。评估标准要体现法治秩序和对社会的有效治理,重点在科学分类、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维稳重点县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寺庙和重点学校的依法治理工作,做到要求明确、指向清楚。坚持分级创建、逐级申报,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考核,为创建法治县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在2017年底创建省级法治县4个、州级法治县6个以上,为省级法治州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层法治创建全面深化阶段(2018年至2020年)
对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总结提炼,对基层法治建设状况再进行评估分类,修订和完善基层法治创建方案,形成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力争在2020年底省级法治县达到10个,全州13县全部创建成州级法治县,基本达到省级法治州创建要求。
三、创建任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