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团委
莱山区团委隶属莱山区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全区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莱山区团委
- 隶属
莱山区政府
- 机构
团委
- 位置
莱山区
部门职能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
(三)参与我区有关青少年事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全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市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全区团组织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五)协助政府教育部门教育和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七)负责全区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区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协助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区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的工作;管理全区青少年交流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九)培养、树立、宣传各类优秀青少年典型,组织指导全区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关注青少年弱势群体,积极为青少年服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十)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部门机构
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