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是为了加强中央空调系统管理,规范空调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程序,防止由空调引发的医院感染和消防隐患,提高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能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2016年11月2日,《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 实施日期
2017年10月1日
- 标准编号
WS 488-2016
-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日
- 发布机构
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
国卫通〔2016〕16号
通告文件
关于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的通告
国卫通〔2016〕16号
现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488-2016 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该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11月2日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中央空调系统从业人员在主要设备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有类似空调系统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内容解读
解读《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近年来,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医院采用舒适性中央空调系统,对中央空调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中央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将直接影响到医院的环境安全,为加强中央空调系统管理,规范空调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程序,防止由空调引发的医院感染和消防隐患,提高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能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卫生行业标准《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研究、分析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特点的基础上,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的要求和措施。本标准的贯彻落实将规范医院对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的管理,达到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中央空调系统使用引发的交叉感染和消防安全问题,提高医院安全保障程度。
由于医院相比其它医疗机构规模较大,人群密集,同时设有住院病床,医院内交叉感染的风险大,故优先选择医院作为标准规范的对象。希望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引导医院建立并落实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的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提高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的安全运行能力。本标准也适用于有类似空调系统的其他医疗机构。
标准第4章规定了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依据《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7094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GB 19210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一步规定了医院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原则、管理部门、管理职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标准第5章针对中央空调系统的重点设备规定了详细的管理要求,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便于空调系统运行人员使用。标准第6章规定能源管理,第7章规定应急管理,第8章规定承包商管理。
由于医院人员特别是病患密集,病原体多,中央空调系统管理不当可能引起医院内交叉感染。同时,空调系统系电源设备,尚需关注消防安全管理。这些都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故本标准中对空调系统卫生监测相关要求和消防方面的要求都定为强制性,这和相关的国家标准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