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基本内容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4〕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5〕5号)要求,着力增加我市卫生计生队伍数量,提高卫生计生队伍素质,提升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川南前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3.6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医护比达到1:1.25,整体素质明显增强;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高层次人才数量明显增加;科研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城乡、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人才发展机制环境进一步优化,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卫生计生队伍,更好地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全面提升卫生计生队伍素质
(一)加强基层和民族地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文件要求,通过公开考试或考核招聘的方式,3年内按核定编制和岗位基本补足配齐人员。5年内,把基层、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加大对基层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选派市级及非民族地县(区)的优秀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对口支援基层和民族地区。全面落实全科医生制度,加大全科医生在岗、转岗和规范化培训力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新进医学毕业生应逐步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民族地区执业,到2020年,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大力实施定向委托培养医学生计划,在当年高考录取并愿意毕业后定向到我市基层工作的考生中,连续3年遴选100名临床及急需紧缺专业学生,签订定向委培合同实施定向培养。实施卫生技术团队培养计划,2020年前由市一、二医院为10个县(区)级医疗机构培养20个专科团队,培养20名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打造20个市级重点专科。通过努力使基层、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和岗位技能等四项素质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加大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力度,推进公共卫生队伍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80%的规定,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0.83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完善并实施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传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提升中医药理论素养。加强农村、社区、个体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基层中医药讲师团”计划,以市为单位,组建副高级以上中医药专业人才为师资的讲师团,长期培训基层中医药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中青年骨干卫生计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中青年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着力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加快形成一支医学领军人才后备队伍。实施千名中青年卫生计生骨干培养工程,到2020年,选拔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科研能力较强、具备较高学术素质的优秀中青年骨干卫生计生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促进其快速成长为学科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加强高层次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研究制定高层次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以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人才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实现优质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倍增。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力争引进3—5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每年引进1—2名省级高层次卫生人才。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每年每院争取引进1名成熟型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2020年前力争培养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名中医等为重点的5名卫生计生领军人才;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等为重点的1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促进其成长为学科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卫生计生管理队伍建设。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探索建立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大卫生计生管理干部内部竞争上岗力度。积极推动卫生计生管理岗位人才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卫生计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卫生计生管理人员每5年参加管理岗位知识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以上,提高职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到2020年,利用市、县(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空缺编制,招录一批专业水平较高、素质能力较强的卫生计生监督人员,以保障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实施。(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一)完善卫生计生人才教育培养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组建四川健康职业学院,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宜宾卫生计生人才质量,加快宜宾卫生事业发展。宜宾卫生学校继续开办农村医学专业,定向招收当地学生,培养乡、村卫生计生人才。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市一、二医院要积极完善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创造条件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医疗队伍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二)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均衡发展机制。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实施“青年医师下基层计划”,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累计服务基层的规定,推进城乡卫生计生人才均衡发展。按专业分类制定和优化卫生计生人员培养、引进、使用政策,推进各专业人才均衡发展。完善社会办医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政策,在能力建设、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完善卫生计生人才配置机制。落实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改革试点,按床位人员比等指标合理配置公立医院编制。探索卫生计生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在核定的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加强统筹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卫生计生人员编制,严禁卫生计生人员在编不在岗。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推进县域内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每年交流数量达到辖区内卫生计生人员总量的5—10%。(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完善卫生计生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卫生计生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医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按照正风肃纪要求,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把医德考评结果作为执业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医德考评结果“一票否决”制。完善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卫生计生人才特点的职称评聘制度。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制,引导卫生计生人才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作风。(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