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
基本内容
筠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
筠府〔2016〕38号
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相关工作要求,我县于2016年7月13日启动专项自查工作,对辖区内宋江河沿岸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排污单位污染排查整治情况。
1.全面排查污染治理设施。按照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原则,重点检查南广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核技术利用单位、煤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和行业,着重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隐患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
2.开展涉危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鲁班山南、北矿,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四川筠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涉危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主要是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产生的废液;鲁班山南、北矿既有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产生的废液,也有废机油,四川筠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主要是废机油。通过检查,大部分危废产生企业有专门的储存场所,有产生和交接台账,部分有转移记录,有相应的警示标志和管理制度。针对个别企业存在的警示标志不齐全、应急预案操作性低、应急设施配置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意见。
3.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检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社会噪声专项整治、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专项检查、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等综合检查工作。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全面整治了存在环境问题的23家采石场、石材厂、石粉厂等,并分别实施了搬迁、关闭、整改等措施,确保了非煤矿山企业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情况。
组织县环境保护、卫生执法等部门开展了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排查县、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9处,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违规建设项目,是否违法从事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旅游观光等。对于存在的垂钓、畜禽散养等情况,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自来水公司、供水站等单位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巡查,确保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我县发改、经信等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截至目前,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及产业政策的屠宰场2家,地方小煤矿15家,水泥厂6家。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自查,我县辖区无化工企业,不存在排污口布局不规范、企业污水偷排直排现象。但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已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一)筠连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加药和消耗品台账不规范。目前我县已要求筠连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完善加药和消耗品台账。
(二)筠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氧化氯发生器电缆损坏。目前我县已要求筠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时对二氧化氯发生器电缆修复,确保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部分企业未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存在问题。目前我县已要求企业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尽快补充应急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