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是2003年6月30日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开发区位于长春市西北部,规划面积21.5平方公里。设先进制造业园区、医药食品工业园区、纺织工业园区和物流贸易园区四个功能分区。长春客车厂零部件加工企业、长春铸城集团、长春东方纺织集团等知名企业均落座在开发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

  •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行政区类型

    经济开发区

  • 所属地区

    东北地区长春市西北部

  • 面积

    21.5平方公里

基本内容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经过近三年时间的运营,发展优势较为明显,一是在政策优势上享受省政府赋予的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及省级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在企业落位上,可视企业的规模、效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进一步的优惠;二是在地域优势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区域内有铁路专用线和长白、长农、长郑等国、省级公路通过,绕城高速公路横贯开发区区域,交通快捷方便。在土地利用方面,现已储备充足的建设用地指标,土地价格相对较低,能满足企业用地需求,较其它开发区相比,发展空间较大;三是环境优势上,硬环境建设累计投资5亿元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 “七通一平”区域将达5平方公里,在软环境建设上,通过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和科学审批制,对入驻企业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办事效率高效便利。 建区以来,省、市、区十分重视开发区的发展与建设,在机构上设立了党的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并按职能设立了经济发展局、财政审计局、土地建设局、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及工商、国、地税等派驻机构,机构健全,职能完善。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规划先行的发展理念,聘请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及中科院等部门对开发区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共设四个功能分区。其中: 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面积7.5平方公里,“七通一平”面积已达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0.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以客车、汽车配套为主的机械加工企业。 医药食品工业园区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发展生物医药、医疗设备研发等产业;此外,园区还承接市内“退二进三”企业的落位。 纺织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7平方公里,主要依托长春东方纺织集团,建设现代纺织工业园区,以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纺织产品为主。 物流贸易园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主要发展仓储、运输、贸易为一体的物流贸易中心。 目前先进制造业等四个园区控详规划已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经过近三年的建设与发展,绿园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优势逐渐显现出来,无论在政策优势、地域优势,环境优势等方面在全省同类开发区中占有绝对优势,2004年,在全省开发区考核评比中,获全省先进开发区称号,综合经济指标考核获全省46个省级开发区第二名;2005年获得“吉林省先进开发区”称号,综合经济指标考核获全市省级开发区第二名。此外,在大环境上,省、市还将进行完善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发展潜力很大。我们将以“亲商、安商、富商、扶商”的服务理念和“只求所在,不求所有,诚信合作,实现双赢”的发展思路,为各位有识之士提供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环境。 长绿发[2006]3号 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招商引资中介的奖励办法 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鼓励社会各界为我区经济发展引荐项目和资金,制定本办法。 一、办法所称招商,是指引进在我区注册设立的新投资项目,引资是指用于我区建设发展的资金。 二、办法所称中介入,是指将具有明确投资意向的投资者引荐到我区进行项目建设或引进资金用于我区建设发展,并直接履行联系、介绍、咨询等职责的中间人,包括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 三、对于来我区注册,新引进境内外投资一年内(1 2个月),实际到位资金8 0 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不含房地产),给予奖励。 四、奖励标准 1.对经认定的中介人,按其引进项目的到位资金、财政贡献、投资规模、科技含量及安置就业等情况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5-4‰。予以奖励,具体标准由项目受益单位同中介人商定。 2.对新引进的有特殊贡献的项目,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殊奖励。 五、奖金领取 1.对于引进项目和资金可获奖励的中介人,在项目和资金引进时,中介人需同项目受益单位签订引荐项目和资金的合同书,并经区经济合作局认定。到位资金经审核认定后,奖金实行一次性支付。 2.各类奖励均以人民币计算。引进外资的按人民银行当天汇率折合人民币兑现。 3.中介人取得的奖金,按国家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款在奖金发放时,从奖金中代扣代缴。 4.对同一项目的不同申报人视为同一主体,只对第一申报人进行奖励。 六、对引进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各项奖金均由受益财政承担,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八、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 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凡经营期1 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地方所得税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免征l 0年。在地方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对当年产品出口额达当年企业全部产品销售额50%以上的、免征当年地方所得税。 3、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免减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当年出口额到当年产品销售额7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之曰起,享受国家免征部分所得税政策。 6、民营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认定后,免征营业税,对年净收入在3 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经认定后,可免征两年企业所得税。 7、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 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 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 8、在我区投资新建的生产型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年度纳税额在2 0 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纳税额区留用部分的5 0%,第二年按3 0%实行财政扶持或奖励政策。 9、在我区投资新建的商业、饮食、服务、物流业企业,从运营年度起,年度纳税额1 0 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纳税额区留用部分的3 0%,第二年按20%实行财政扶持或奖励政策。 1 0、在我区投资新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从投产年度起,年度纳税额l 5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纳税额区留用部分的5 0%,第二和第三年按3 0%实行财政扶持或奖励政策。 11、对于固定资产投资5 0 0 0万元以上购置土地的企业,享受土地出让价格优惠政策。 12、在绿园经济开发区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注册的,经营期l 0年以上的科技企业,经认定,享受1—5年的创业引导资金扶持,并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13、在绿园经济开发区新注册纳税的成长型企业,并经开发区认定的,从注册纳税之日起,按纳税额市区留用部分的6 0%实行财政扶持或奖励政策。 14、对投资规模大、财政贡献率高、科技含量高、安置就业人员多的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15、享受政策的企业,同时适用两种条款的,可选择最优条款,不能兼得。 16、本政策各条款的优惠均由受益财政承担,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17、此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3日 投资绿园开发区优势分析 一、丰厚的优惠政策:享受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国家赋予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特殊优惠政策,对落位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优惠。 二、完善的基础设施:开发区累计投资10亿元,完善 “七通一平”基础设施面积8平方公里,修建的道路、供水、供电、排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照明、通讯等设施均能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 三、优越的交通条件:域内有长白、长农、长郑、环城高速公路和铁路通过,形成发达的交通网络。 四、充足的资源保障:紧临的长春一汽集团和长春客车厂提供了广阔的机械零配套产品市场;吉林省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吉林军需大学等科研院所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支撑;长春大成集团、皓月集团提供了充足的食品原材料供给。 五、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入驻企业采取“一站式办公,全程式跟踪服务”。开发区新建成的科技研发中心,能够提供高档次的科技研发、办公、商务洽谈等活动场所,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我们的理念是“亲商、安商、扶商、富商”,“只求所在、不求所有、诚信合作、实现双赢!” 欢迎国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投资兴业。 联系部门: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电 话:+86-431-87889999、87886789 联系人:刘云峰、李正路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白公路7公里处 邮 编:130111 电子信箱:er2@163.com 投资环境 发展空间 开发区呲邻长春市区,规划前期建设用地16.1平方公里,可以满足开发区现实和长远用地要求。为了把绿园经济开发区规划和建设好,绿园区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和长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组成规划组,从2002年7月开始,对如何布局进行可专题研究。目前,全部规划成果已提交,并纳入长春市总体规划。 基础设施 近年来绿园区共投资15亿元,用于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4条南北走向的主干路,8条纵横全区的次干路。次干路与主干路全部接通,并于城市交通外网相接,道路主体框架已形成。吉林大药房从宽城接通的自来水管线已延伸到开发区内。已建成容量为6.7万千伏安的的变电所1座,座落在绿园区内的长春市电信七分局,电信装机容量尚有6500部可供利用。长春市政已于2003年5月在开发区内开工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可以满足开发区全部待建企业的污水排放和处理要求。 物流交通 绿园经济开发区位于长春市西北部,距市中心6公里,距长春市飞机场4公里,区域内有铁路专用线和国家一级公路--长白公路穿过,主要道路可以与长春市建成区干路连通,交通快捷方便。 产业基础 开发区内现有企业35户,年实现产值25亿元,以生物医药业为核心的生物制品开发业,在国内已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以客车零部件加工为主的先进机械制造业已初步形成。以纳米技术开发利用为引领的高新科技产业正在形成。韩国三星集团所属的AT公司纳米生产企业已决定落位,属国内空白项目。 环境质量及现状 开发区环境质量优良,空气中TSP、SO2、NO2的日均浓度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丰富,质量达到四类水体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噪声规定标准。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