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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土地资源整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内容

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土地资源整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县有关单位:

《佛冈县农村土地资源整合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局反映。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佛冈县农村土地资源整合的实施方案

根据《清远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引》(清委办发电〔2014〕29号)和《佛冈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土地,使土地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互换并地实现农户承包地块集中、集体统筹土地连片发包、集体统一经营土地或集中流转等方式开展实际土地整合,解决土地细碎化,引导农民先整合土地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2016年年底同意整合耕地面积占全县实际耕地面积的100%,实际完成整合的面积数占全县实际耕地面积的30%以上。

二、土地整合内容

本次土地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整合零散耕地,耕地利用趋向规模化经营,零散度降低,耕地质量稳步提升。主要整合对象是零散及破碎度较高,耕地质量低污染程度大的耕地。即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多块(地点)变少块(地点),就是通过成员的意愿,大家愿意整合土地,把原来多个地方的耕地通过互换并地,变为一个地方或二个地方的耕地,相对集中耕作。

三、土地整合程序

(一)镇、经济联社(村)、经济合作社(组)分别成立领导小组。

(二)由经济合作社(组)做好土地调查摸底,提出土地整合方案(附件1)。

(三)由经济合作社(组)召开成员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整合方案;成员或户代表签字(打指模)确认(附件2、附件3,附照片)。

(四)公示整合方案(附件4、附件5,附照片)。

(五)将经济合作社(组)土地整合方案报经济联合社(村)、经济联合总社(镇)审定(附件6)。

(六)由经济联合总社(镇)将意见反馈到经济联合社(村)和经济合作社(组),由经济合作社(组)组织实施土地整合方案。召开经济合作社(组)土地整合丈量到户会议(附件7,附照片),实地丈量,分配到户,填报XX镇XX村XX经济合作社土地整合实际丈量到户明细表(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