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冈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
基本内容
2015年佛冈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市关于2015年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5〕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4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30%以上;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所有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2次,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并逐步在全县广泛应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不断提高县分厅与省市厅的互联互通水平,基本建成并逐步推行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全县所有村(居)开通网上办事点。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县分厅与市厅的互联互通。按规范要求实现县分厅的事项目录信息、办事过程信息与市厅同步(8月底前完成),完成与市厅数据监控系统对接。推进县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确保数据及时交换到市厅。部署应用省统一的认证平台,实现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认证平台省市县互联互通。(12月底前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电子政务办配合〕
(二)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根据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参照省市公布的通用审批事项子项,完成本级网上办事事项进驻。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编制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实现审批事项无差别办理。指导全县相关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县编办、县法制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县直各部门配合〕
(三)加快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加强分厅及部门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尽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加强宣传和应用普及,引导公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12月底前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四)按照规范要求接入手机版。按照手机版建设规范,对分厅手机版系统进行改造,接入主厅手机版系统。(12月底前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电子政务办配合〕
(五)加快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应用。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加快完善并逐步推行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服务。(12月底前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电子政务中心配合〕
(六)推进本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应用。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建设电子证照系统,根据2015年电子证照服务目录推进本级部门证照电子化。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重点领域,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12月底前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电子政务办配合〕
(七)完善网上办事分厅内部监察功能。按照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要求对本级部门审批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部门内部对审批和办事过程的全流程监控,以及对办事绩效、廉政风险和投诉处理的同步监测、实时预警、在线督办,并将分厅与全省通用的电子行政监察系统、行政效能投诉网无缝对接。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编制和公开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监管制度,实时监督检查本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及时对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及时整改纠正发现的问题并按要求进行反馈。按照归口负责、分级办理的原则,由各部门及时受理“我要投诉” 栏目中群众反映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问题处理情况。(12月底前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纪委牵头,县编办、市县直各部门配合〕
(八)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所辖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为全省村(居) 预留接入端口,建立村(居)网上办事点。(5月底前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电子政务办、县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参与〕
(九)加快推进“多证联办”并联审批系统开发。开展“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业务系统的业务调研,资料收集与需求分析,完成“多证联办”业务审批系统的功能设计与开发、测试、建成“多证联办”业务审批资料库。(12月底前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县直各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协调。
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各单位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 加强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