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分会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分会,成立于2015年,是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二级机构。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分会
- 地区
北京
- 会长
赵显财
成立背景
由全国中医药机构、企业、个人组成,其中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8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0人、常务委员30人、委员若干。主要围绕分会的业务范围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搜集、遴选、整理、交流、培训、推广工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建立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和中医适宜技术网络平台、编辑中医适宜技术遴选目录。 1
主要工作
根据中医适宜技术有效、实用、易掌握、费用低等优势,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积极推广,逐步建立起我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形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增强活力做出贡献。1
管理办法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分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分会的名称为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分会(以下简称本分会)。
第二条 本分会为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的二级机构,是由全国从事中医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中医药大学、中药企业、中医机构等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群众团体。
第三条 本分会宗旨是: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协调、推广的作用。健全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制度,规范应用推广行为,提高中医技术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适宜技术的服务。
第四条 本分会是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的二级机构,依法接受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的领导。
第五条 本分会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分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市石景山区。
第七条 本分会四年一届。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分会的工作任务:
(一)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制定行业相关标准;
(二)对民间中医药行业发展亟待规范和明确的有关问题开展调研,形成意见和建议,为政府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咨询;
(三)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医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