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是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5月共建的深圳市属事业单位。研究院作为深圳的第一家高等海洋教育科研机构,其业务范围是开展海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进行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提供科技服务与人才培训。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
- 外文名
Shenzhen Institute of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
- 举办单位
广东海洋大学、大鹏新区管委会
- 所属类别
事业单位
- 创办时间
2016年5月
基本概况: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建的深圳市属事业单位,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要求,建设专业性、开放性、公益性、企业化运作、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平台,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
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为最高决策层,由科研单位、企业、政府和投资基金主体组成。同时,还将下设创新基金、创新平台和孵化空间等多个与国际接轨的新型产业化平台。
前期启动项目总投资约1.55亿元,其中最大部分的支出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6000万,主要由广东海洋大学联合企业、投资基金出资,大鹏新区提供政策、场地、项目与资金等配套支持。
研究院作为深圳的第一家高等海洋教育科研机构,它的职责任务主要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于一体,重点在海洋生物、海洋医药、海洋生态和滨海旅游等领域开展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为深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发展历程:
2015年10月14日,大鹏新区与广东海洋大学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5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的批复》(深府办函〔2016〕86号),同意设立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作为深圳市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由广东海洋大学与大鹏新区管委会共同举办。
2016年5月23日,研究院机构经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正式批准注册成立,业务范围是开展海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进行科技成果推广,提供科技服务。开展海洋(生物/医药/生态)研究;滨海旅游领域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海洋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
组织机构:
研究院由3个职能部门与6个研究机构组成,3个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科技创新部和产业发展部。6个研究机构:海洋生物研究所、海洋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海洋生态保护研究所、海洋能源与设备研究所、海洋战略研究所和珊瑚保育中心。
工作开展:
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快产业成果转化。自研究院机构注册成立以前,研究院积极主动申报各类项目扶持,并将广东海洋大学已获得立项支持的相关项目转移到深圳开展,将原有珊瑚修复保育、珊瑚礁生态调查、珊瑚礁种植移植等项目成果在深圳转化,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媒体评价:
《南方日报》:“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不仅填补了深圳这座海滨城市没有海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空白,更加有不少国内领先或者独一无二的优势项目。”
《深圳新闻网》:“大鹏新区与广东海洋大学在国家级海洋公园、海底珊瑚保育等项目的规划建设中进行了前期合作。此次区、校达成的战略协议,标志着双方进入到一个更加深入的合作阶段。”
《深圳商报》:“研究院将通过珊瑚礁生物复合底播技术建设国内首个海底多营养级生态牧场,可以形成鱼群风暴等景观,供游客们休闲、体验。同时,建成全国唯一以海洋为主题的创客空间,集创客研发、孵化、中试、科技投资基金与技术转让于一体。”
相关链接--校园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院校,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范围的大学,拥有海洋科学、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2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建校80年来,培养了近20万名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