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017号决议
基本内容
安全理事会Distr.: General
31 October 2011
第 2017(201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2011 年 10 月 31 日第 6644 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以往的第 1373(2001)号、第 1526(2004)号、第 1540(2004)号、第 1970(2011)号、第 1973(2011)号、第 1977(2011)号、第 1989(2011)号、第 2009
(2011)号和第 2016(2011)号决议以及 S/PRST/2005/7 号和 S/PRST/2010/6 号主席 声明,
重申对利比亚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的坚定承诺, 强调国家自主权和国家责任是在利比亚实现可持续和平的关键, 又强调联合国利比亚支助团必须按照第 2009(2011)号决议为其规定的任务,
协助和支持利比亚本国做出努力,尤其是恢复公共治安和秩序,
回顾根据第 1970(2011)号决议第 10 段,会员国有义务禁止其国民或利用悬 挂其国旗的船只或飞机从利比亚采购任何军火和相关物资,无论它们是否源于利 比亚境内,
表示关切来自利比亚的所有各类军火和相关物资、尤其是便携式地对空导弹 在该区域扩散,可能对区域和国际和平与安全产生影响,
着重指出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在萨赫勒地区的流散有可能破坏稳定,并为此 回顾,秘书长关于联合国西非办事处的活动的报告(S/2011/388)除其他外,呼吁 加强在萨赫勒地区的合作以及联合国中非办事处的工作,
确认迫切需要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进一步做出努力,以阻止所有各类军 火和相关物资、尤其是便携式地对空导弹在该区域的扩散,
又确认迫切需要根据利比亚承担的国际义务,安全处置并销毁利比亚的化学 武器库存,
强调所有各类军火和相关物资、尤其是便携式地对空导弹在该区域的扩散有 可能助长恐怖主义活动,包括基地组织在伊斯兰马格里布进行的活动,
为此重申,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
重申会员国有义务开展合作,防止恐怖主义团体的流动和支持恐怖主义活动 的军火扩散,除其他外,包括实行有效的边界管制,
铭记安理会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