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权利保障
基本信息
- 书名
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权利保障
- 作者
李勇华著
- 译者
宫京蕾
- ISBN
9787516174128
- 页数
400
- 出版时间
2015年12月(1版1次)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内容简介
自治是一种久远的治理形态。中国传统治理体系的突出特点是“皇权到县,乡绅治乡”,乡村的事务主要依靠乡村的力量自我处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赋予村民自治以国家法定地位及其由此产生的每个村民平等的自治权利。本书研究的是农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问题,尤其是村民直接参与村庄事务治理的权利保障问题。
全书共五章。第一、二章是本书的基础之论,分别论述了农民自治权利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进程,农民自治权利的基本内容。第三、四、五章是本书的重心所在,着重阐述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这种转型对村民自治权利保障的正面效应和负面影响,以及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 1
作者简介
李勇华(1960—),男,祖籍浙江苍南,出生于浙江临安,浙江大学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浙江农林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副秘书长,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会理事,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浙江省党史学会、浙江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
长期从事乡村治理、农村政治发展和村级组织建设的研究。
2001年以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5项。近年共发表论著30余篇(部),其中CSSCI及以上刊物20余篇,《自治的转型:对村干部“公职化”的一种解读》等6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先后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6);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三等奖(2007),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6),国家民政部“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二等奖(2010)。 1
参考资料
- 1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权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