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机制的意见
为改革完善我市户外广告管理机制,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机制的意见
- 文号
武政规〔2017〕3号
- 发布时间
2017-02-28
- 发布单位
武汉市人民政府
- 生效时间
2017年3月1日
- 有效期
5年
基本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改革完善我市户外广告管理机制,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和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展现城市建筑美、生态美,实现户外广告管理“减量、规范、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依法管理。全市范围路段户外广告实行统一规划,制订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和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并按规划严格把关、依法审批、依法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二)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各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下同)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据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和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提升工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规定的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好户外广告规范提升工作。
(三)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对照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和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划、规范要求的,及时整治依法拆除,保证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户外广告设置指引、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户外广告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确保审批管理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协调美观、提升品质。坚持户外广告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一、美化与亮化相统一、安全性艺术性与建筑景观相统一的原则,在依法拆除违法广告的基础上,逐步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引导和鼓励设置单位根据建筑特点、街道景观,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改造设置高品质广告设施,使户外广告形状、色彩、画面与街道建筑景观相融合、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