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示范区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承担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海洋产业集聚、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保护等重大任务的区域性海洋功能平台。
2016年12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海洋局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十三五”时期,拟在全国设立10~20个示范区。到2020年,示范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海洋经济开发格局、引领性强的海洋开发综合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体系、支撑有力的海洋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相对完善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环境优美的蓝色生态屏障、精简高效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示范区海洋经济增长速度高于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成为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海洋经济示范区
- 批准建设数量
14个
历史沿革
早在2016年3月,我国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同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原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拟在全国设立10个~20个示范区。
期间,组织沿海地方开展了示范区申报、方案审核等工作,最终确定了支持山东威海、日照,江苏连云港,天津临港等10个市和4个产业园区设立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由此,海洋经济示范区也进一步从省级深化至市和产业园区。
2017年3月15日上午,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准备在2020年前推出10至20个海洋经济示范区,国家海洋局将在年底对第一批进行验收。
房建孟表示,海洋经济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部分。2016年,海洋经济总量达到了7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9.5%左右。这几年传统的海洋产业发展得很好,新兴的海洋服务业发展很快。2
具体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支持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山东省2个,分别是威海和日照;江苏省2个,分别是连云港和盐城;浙江省2个,分别是宁波和温州;福建省2个,分别是福州和厦门;广东省2个,分别是深圳和湛江;广西1个,是北海;天津1个,是临港;上海1个,是崇明;海南1个,是陵水。3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复函支持吉林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参考资料
- 1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重磅来袭!海洋网(引用日期 2021-03-13)
- 2国家海洋局:在2020年前推出10至20个海洋经济示范区澎湃新闻(引用日期 2017-03-15)
- 3发改委:支持建设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新浪财经(引用日期 20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