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预算法》具体规定:
  • 4.预算法定原则的内涵:
  • 5.预算法定原则的构成要素:
  • 6.预算法定原则的分类
  • 7.参考资料

预算法定原则

预算法定原则是指政府均必须依法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预算法定是预算立法者与预算执行者围绕资源配置进行权限划分的产物,是预算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预算法定原则

  • 外文名

    Budget legal principle

  • 所属学科

    财税法学

《预算法》具体规定:

《预算法》第13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预算法定原则的内涵:

1.预算要素法定,亦即预算的主体、内容、时间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预算程序法定,亦即编制、审批、执行、变更、调整、决算等预算整个过程必须依法进行,且预算一经批准成为生效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必须严格执行;3.预算责任法定,亦即无论是预算的编制还是预算的执行,其不仅仅是政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力,而且也是政府应当履行的一项职责。 1

预算法定原则的构成要素:

涵盖全部财政收支的预算;受宪法约束的一年期法案;由法律确定预算外开支。 2

预算法定原则的分类

1.形式意义的预算法定:经立法机关批准通过的预算就具有法定效力,行政机关只能在预算范围内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尤其是不得突破预算规定的支出限额。 3

2.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首先,在支出金额、支出目的、支出期间、支出优先性的顺序等方面赋予执行机关一定弹性空间,以协调预算与现实的矛盾。其次是控制重心的转移,不仅要审查预算科目内部的安排,而且注重预算决策与外部因素的关联;不仅要求预算执行者的支出行为获得初始授权,更要确保事后的运作过程具有可持续的正当基础。 3

参考资料

  • 1
    郭维真.预算法原则再司考[J].福建法学,2007:(2):21.
  • 2
    翟继光
  • 3
    陈治.迈向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J].政法论坛,2014(2):14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