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龙甫
梁龙甫,男,布依族,1968年8月生,籍贯贵州普安,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6月被开除党籍)1,1989年8月参加工作2。
曾任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3。
2025年4月23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梁龙甫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梁龙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被告人梁龙甫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梁龙甫
- 国籍
中国
- 民族
布依族
- 出生日期
1968年8月2
- 籍贯
贵州普安
人物履历
曾任黔西南州普安县细寨乡武装部部长,副乡长,江西坡镇副镇长,盘水镇委副书记,镇长,普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黔西南州文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册亨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黔西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黔西南州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2,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5,黔西南州政协党组成员3。
2014年12月—2019年2月,任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6。
2019年2月,任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局长6。
2022年2月,任黔西南州政协副主席5。
人物荣誉
2020年4月3日,被授予“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2019年度先进个人”称号7。
2021年1月8日,被贵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贵州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8。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1月,梁龙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
依法双开
2024年6月,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梁龙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1。
经查,梁龙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长期沉迷赌博;丧失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龙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龙甫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0。
依法逮捕
2024年7月,梁龙甫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梁龙甫作出逮捕决定11。
提起公诉
2024年9月,梁龙甫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