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
行动启动
2017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指2017年4月7日开始,中国环保部从中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2+26”城市具体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 1
驻点督查
第一轮强化督查
按照安排,每个督查组8人,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驻点督查,两周轮换一次,每个城市全年共安排25轮次。
第一轮强化督查实际历时3周时间,已于2017年4月27日结束,并完成了第一轮和第二轮督查人员的工作交接。 1
第二轮强化督查
截至2017年4月27日,环境保护部派出的28个督查组已完成第一轮和第二轮督查人员的工作交接,第二轮的每组8名督查人员已全部到位,正式开始两周的强化督查。 1
督查通报
2017年5月4日晚,中国环保部通报称,截至2017年4月27日,第一轮次28个督查组现场检查企业(单位)5713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3832家,约占检查总数的67%。
“散乱污”问题企业1234个
此次行动主要对7个方面进行督查——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