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分工负责制
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工作运行机制的重大改革
常委分工负责制,是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工作运行机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涉及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常委分工负责制
- 机构
中共地方党委
实行意义
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不是简单地减少副书记职数,它是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工作运行机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涉及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
实行方法
通过减少副书记职数,减少常委班子的领导层次和层级,能有效防止权力集中在少数人身上甚至主要领导人身上。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必须坚持走“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权责清晰、运行规范、协调高效”的路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按照中央关于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要求,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大幅减少了副书记的职数。书记办公会也在这个背景下退出了历史舞台。
实行作用
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是对地方党委原有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的重大改革,是促进地方党委领导体制科学化、效能化的重大措施。对地方党委领导班子的职能进行科学界定,并按照“授权充分、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每个常委的能力特长,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做到工作量大致均衡,责、权、利相互统一。每个常委负责某个方面的工作,分管本部门和与本部门有直接联系的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常委会、全委会作出的决策1。
参考资料
- 1常委分工负责制可促进地方党委领导体制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