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淑俐,女,汉族,1963年2月生,辽宁建平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专业。
现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淑俐
- 出生日期
1963年2月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职务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人物履历
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82.09——1984.08辽宁政法干部学校学习
1984.08——1985.0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见习书记员
1985.08——1987.0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
1987.03——1993.07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期间:1989.09——1992.06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07——1995.0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助审员(副科级)
1995.02——2000.0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助审员(正科级)
2000.03——2010.0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
2010.01——2012.0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
2012.03——2012.09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庭长
2012.09——2014.05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一庭庭长
2014.05——2017.1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17.11——2018.01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8.01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1.09——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
任免信息
2017年11月,葫芦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王淑俐为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18年3月,免去王淑俐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