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旗
黄锦旗,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广东高要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6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黄锦旗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6年7月
- 出生地
广东高要
人物履历
1986年8月至1988年9月在中山市外贸开发公司工作,任主办会计;
1988年10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作,历任办事员、科员、副科长、财会科科长;
2004年12月至2014年6月任中山市国资委副主任;
2017年11月至今任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12月,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20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黄锦旗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人物事件
涉嫌违纪
2018年5月,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锦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日前正在接受中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双开
2018年6月,日前,市纪委监委对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锦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锦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办公家具、社会企业融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事项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黄锦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市属国企“一把手”,既是广东省人大代表,又是中山市党代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做好国有资产守护人、诚信经营带头人、经济发展开拓人,但其自2014年担任翠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后,初心尽失、忘乎所以、贪图享乐、滥交朋友,把手中权力当做捞钱工具。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从公司购买办公家具到企业融资服务,再到新区项目招投标等事项,利用职务便利,由社会朋友穿针引线,内外勾结,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违规帮助企业“量身定做”标书文件承揽工程,并从中收受巨额贿赂,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委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锦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
- 1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8号)中山人大网(引用日期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