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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政策性粮油补贴暂行办法

基本内容

桐乡市政策性粮油补贴暂行办法

为确保地方政策性粮油供给安全,增强粮油市场抗风险能力,规范粮油补贴资金申拨流程,明确资金管理职责,根据《桐乡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级储备粮、油规模

(一)市级储备粮省定规模45500吨(包括440吨成品粮),现储备规模45500吨。

(二)市级储备油省定规模230吨,现储备规模230吨。

二、市级储备粮、油补贴范围、标准

(一)经常性保管费用补贴

1.晚粳谷补贴标准200元/年·吨;

2.早籼谷补贴标准170元/年·吨;

3.小麦补贴标准170元/年·吨;

4.食用油、成品粮补贴标准800元/年·吨;

市级储备粮、油经常性保管费用补贴参照省级办法执行,轮空期间不扣除。

(二)收购、轮库、集并、损耗、烘干费用补贴

1.政策性粮食收购(外购)和集并费补贴标准130元/吨;

2.政策性粮油轮库补贴标准50元/吨;

3.政策性粮油收购、保管、出库等损耗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的由市财政按实拨补;

4.政策性粮食收购超水份烘干费用补贴,每年定额100万元,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列支范围仅限于烘干机所耗用的“油、气”支出及大户出售干谷给予的烘干补贴),以丰补欠。

(三)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