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案件经过
  • 4.案件伤亡
  • 5.案件起诉
  • 6.案件宣判

1·9唐山追逃肇事者致死案

2017年1月9日,张永焕骑摩托车撞人后逃逸,朱振彪骑车跟随,张永焕在一个村庄弃车后徒步逃逸,走向附近的滦南铁路区域,张永焕随后被火车撞击身亡。2017年11月24日,朱振彪被张永焕家属起诉,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60余万元。

2018年2月12日下午,滦南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永焕家属的所有诉求。法院宣判后,原告方表示要上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1·9唐山追逃肇事者致死案

  • 发生时间

    2017年1月9日

  • 案发地点

    河北省滦南县

  • 案件伤亡

    1人死亡

案件经过

2017年1月9日,张永焕骑摩托车撞人后逃逸,朱振彪骑车跟随,张永焕在一个村庄弃车后徒步逃逸,在此过程中一直持手机录制视频。根据视频内容,张永焕在一个村庄弃车后徒步逃逸,走向附近的滦南铁路区域,翻越隔离网并在铁轨边继续徒步。张永焕翻入隔离网约5分钟后朱振彪手机断电。随后,从远处驶来一辆火车,张永焕上到两轨之间站在那里不动,朱振彪站上铁轨,脱了上衣摇晃着,想让火车停下。后来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告诉朱振彪,根本刹不住。

案件伤亡

该案件导致张永焕被火车撞击身亡。

案件起诉

2017年11月24日,朱振彪接到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原告张殿凯在起诉书中称,2017年1月因朱振彪追赶,致其父、交通肇事逃逸者张永焕被火车撞击身亡,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60余万元。

案件宣判

2018年2月12日下午,滦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永焕家属的所有诉求,认定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与死者撞火车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朱振彪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且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法庭上,原告方提交了20件证据及证人证言,以期证明张永焕与张雨来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逃逸、朱振彪追张永焕过程中有夸大事实制造谣言刺激张永焕、张永焕是被追过火车道时被撞身亡、朱振彪追人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等。

被告方对原告提出的观点一一回应,被告朱振彪的律师周存鹏在法庭上称,张永焕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报警,未抢救伤者,未保护现场,骑车离开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朱振彪看到交通事故中伤者张雨来倒在血泊中,并不知道伤势情况,主观意愿是追逐张永焕过程中劝其自首,不构成制造谣言;视频上可以看到,张永焕明知火车将至走向火车道的,此时,朱振彪距离张永焕约50米远,张永焕被撞身亡与朱振彪追逐无关。

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表明,交通事故中,张永焕无驾照、所驾驶二轮车辆未经过年检,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

法庭调查到的另一件证据是张永焕家属与火车方面的协议,协议内容表明张永焕负事故全部责任、铁路方面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