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文件内容
  • 4.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报告是国务院于2008年12月24日发布,自2008年12月2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基本信息

  • 发布部门

    国务院

  • 发布日期

    2008年12月24日

  • 实施日期

    2008年12月24日

  •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文件内容

一、稳定物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去年(2007年)5月份以来,以猪肉、食用植物油价格大幅上涨推动食品类价格过快上涨为主要标志,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升。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4.8%。今年(2008年)上半年,受国际市场石油、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暴涨、输入型通胀压力急剧增加和年初南方部分省份雨雪冰冻、5月汶川特大地震自然灾害等多重因素影响,价格总水平一度高位攀升,其中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8.7%,为十余年来的月度最高涨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过快上涨对国民经济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去年(2007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止出现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之一,今年(2008年)7月中央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继续把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重要目标。去年(2007年)5月份以来,国务院共召开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工作,采取了抑制不合理需求、扶持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一系列综合性政策措施,随着政策效果逐渐显现,市场供求状况明显好转,物价过快上涨的态势基本得到控制。

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抑制不合理需求。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去年(2007年)以来,多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控制贷款规模过度扩张;为增强汇率弹性,多次调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开征或调高出口关税与暂定关税;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提高环保收费标准,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

二是扶持生产,保障供应。去年(2007年)以来,先后出台多项扶持粮食、生猪、油料、奶业生产的具体措施;两次提高2008年粮食最低收购价,三次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全年累计增加补贴资金440亿元;综合采取进出口、动用储备、加强市场监管等措施,并拍卖临时储备稻谷、小麦,调运东北稻谷、玉米,稳定粮食、化肥、生猪、食用植物油、食糖等重要商品价格和市场供应;两次调高成品油价格,并采取进口增值税返还、委托地方炼厂加工等措施,增加市场供应;两次调整电力价格,保障电力生产。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对粮、油、奶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了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专项督查;出台了对发电用煤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期间,全面清理并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收费,相关省份也对部分重要商品采取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救灾物资减免了公路通行费;严格控制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着力减轻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负担,提高社会各方面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了价格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以猪肉、食品、食用植物油为重点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及不执行国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全国共查处串通案件80余起,有效遏制了乱涨价势头。组织开展了涉农、涉企、教育、医药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减轻了群众和企业不合理负担。

四是提高保障和救济标准,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影响。去年(2007年)以来,多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增加城乡低保人员临时生活补贴,同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低收入群体手中。今年(2008年)调整成品油、电力价格时,配套出台了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的财政补贴政策;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灾严重的县(市)电价以及全国居民用电电价不作调整,减轻了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众、公益性行业的影响。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细化落实上述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价格过快上涨的压力已经明显缓解,从5月份开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7个月出现回落,其中9、10、11三个月涨幅分别为4.6%、4%和2.4%;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全面回落,11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分别上涨2%、4.7%和15.7%,涨幅分别比10月份下降4.6、6.3和4.9个百分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及灾后重建、奥运会期间,市场没有出现抢购、限供和脱销、断档现象,价格总体稳定、民心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社会涨价预期明显减弱。

二、近期物价变动的新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9月以来,国际金融市场进一步动荡,世界经济增速明显下滑,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步加深,国内外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对物价水平带来了一定影响。首先,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下跌,部分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低于国内。石油、钢材、粮食、航运等国际大宗商品及服务价格出现大幅度下跌,11月份,原油期货平均价格(美国西德克萨斯原油期货)、国际市场钢材价格指数、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分别较今年(2008年)以来最高点下降了57.1%、37.5%、93.8%,芝加哥市场最近交割的小麦、玉米、大豆期货价格分别较今年(2008年)最高点下降了51.6%、46.5%、40.4%,外部输入型通胀压力已基本消除。目前除大米外,国内玉米、小麦、大豆等主要粮食价格均高于国际市场。其次,国内经济增速呈现下滑态势,重要商品价格快速下跌。受外部需求减弱、出口受阻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需求明显下降,煤炭、钢材、化肥、棉花等主要生产资料和猪肉、食用植物油、食糖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出现大幅下跌。11月份,四种钢材综合平均价格、秦皇岛港动力煤(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平仓价格、棉花平均销售价格、食糖平均销售价格和国产尿素平均零售价格,分别比今年(2008年)最高点下跌59.7%、42.6%、20.%、21%和11%。36个大中城市大豆油、生猪、菜籽油、猪肉价格分别比今年(2008年)最高点下降35%、29.8%、24.1%、18.8%。总体上看,价格过快上涨的内外部压力明显缓解,部分重要商品价格过快下跌的矛盾逐步凸显。

最近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及时调整了宏观调控的方向、节奏和力度。将年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调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价格基本稳定,10月份以来,中央又出台了多项新举措。

一是积极扩大国内需求。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今年(2008年)四季度已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适时调整了公开市场操作力度,连续四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扩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努力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

三是实施强农惠农政策。在东北地区、南方稻谷主产区、油菜主产区和新疆地区,全力组织开展稻谷、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等主要农产品收购,加强北粮南运。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已公布将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0.1元、0.11元和0.1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3%、15.3%和15.3%。

四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修订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三个暂行条例,从明年(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减轻企业税负约1233亿元。从明年(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暂住证(卡)工本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五是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降低成品油价格。提高价内征收的汽油和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降低了国内汽柴油和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

三、当前稳定物价工作需要关注的问题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已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发达国家传导到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从金融领域扩展到实体经济领域。我国经济增长放缓趋势明显,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资本市场持续波动和低迷,价格总水平下行加快,稳定物价工作存在一些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