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海水质量分级
  • 5.海水水质标准
  • 6.我国海水质量现状

海水质量

海水质量是指对海水水质的检测评估后得出的结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海水质量

  • 外文名

    Sea water quality

  • 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

  • 类型

    4类

  • 评估内容

    漂浮物质等

  • 学科

    海洋学

简介

一般认为制定海水质量标准时通常要经过两个阶段。首先,要确定海洋环境质量的“基准”,经过调查研究,掌握各种环境要素(包括污染物)的基本情况;一定阶段内海水、沉积物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生物体中各种污染物的残留量;对靶系统(人体、生态系或生物资源等)影响的剂量与效应定量因果关系为主要依据,先行评定海水水质基准。其次,“标准”的确定要考虑指定保护海域的自然条件(海区的自净能力或环境容量)和社会条件(地区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以代价与效益或代价与危险分析结果为主要依据,再行制定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质量分级

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水水质标准

各类海水水质标准列于下表:海水水质标准 mg/L。

序号

项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1

漂浮物质

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海面无明显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2

色、臭、味

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海水不得有令人厌恶和感到不快的色、臭、味

3

悬浮物质

人为增加的量≤10

人为增加的量≤10

人为增加的量≤100

人为增加的量≤150

4

大肠菌群≤(个/L)

10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

10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

10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

续表1

序号

项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14

活性磷酸盐≤(以P计)

0.015

0.030

0.030

0.045

15

汞≤

0.00005

0.0002

0.0002

0.0005

16

镉≤

0.001

0.005

0.010

0.010

17

铅≤

0.001

0.005

0.010

0.050

我国海水质量现状

2014年,全海域开展了春季、夏季和秋季三个航次的海水质量监测,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等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显示,近岸局部海域海水环境污染依然严重,近岸以外海域海水质量良好。

春季、夏季和秋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为52280、41140和5736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近岸海域主要污染要素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渤海、黄海和南海夏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减少了2740、530和3 440平方公里,东海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增加了351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