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
1975年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是美国国会对1973年的石油危机作出的反应,颁布的关于联邦能源政策的全面方针。 EPCA的主要目标是增加能源生产和供应,减少能源需求,提高能源效率,并赋予行政部门更多的权力来应对能源供应中断。最值得注意的是,EPCA建立了战略石油储备,消费品节能计划和企业平均燃油经济规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
- 外文名
Energy 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
- 颁布日期
1975年12月22日
- 缩写
EPCA
- 颁布单位
第94届美国国会
简介
1975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75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The Energy 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 of 1975),简称EPCA。当年12月,总统正式签署了该法案。该法案通过价格手段激励国内石油产量的增长、建立石油战略储备和提高汽车燃油效率。
该法案的目的主要在于服务于美国的能源需求,在可行情况下,促进节约能源方法。该法案制定了汽车燃油经济标准,实施至 1979 年的石油价格管制并指导建立石油的战略储备。在提高汽车燃油效率方面,美国制定了《公司平均燃料经济( the CorporateAverage Fuel Economy〈 CAFE〉)标准》,对汽车燃油效率进行了强制性规定。该标准设置了两个阶段性目标: 1978 年公司平均燃油效率达到每加仑燃油行驶18 英里的目标, 1985 年达到每加仑燃油行驶 27.5 英里的目标。
联邦政府产品能效标准源自 70 年代。当时,包括加州等州政府采纳了一些能效标准。
在产品能效标准方面, EPCA 制定了“联邦政府能源节约计划”( Federalenergy conservation program)。第一次推出了“最低能耗标准”( Minimum EnergyPerformance Standards,简称 MEPS)的概念,针对一些特定产品制定了推荐性的MEPS 目标。随后美国历届政府都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提高相应产品的能效限值标准并提出、完善或修订其产品能耗检测程序。
从这个角度讲, EPCA 从法律上开创了美国能源节约制度的先河和里程碑,成为了美国节约能源法律层面上的基础。随后美国联邦政府所制订的所有和产品能源节约相关的法案均是对 EPCA 内容的补充、修改和更新。在美国联邦政府层面所有和能源节约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法律依据经常性的都指 EPCA。
历史背景
国家储油储量的需求已经确定了至少达到三十年的使用。
1944年,内政部长哈罗德·伊克斯主张在储存紧急原油。
1952年,总统哈里·杜鲁门的矿产政策委员会提出战略石油的供应。
在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后,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出石油储备。
在1970年,内阁石油输入管制专责小组提出类似的石油储备方案。
1973 - 1974年石油危机事件突显出了石油战略储备的必要性。 石油输出国组织切断美国的石油输入引发美国各地发生经济震荡,在这次石油危机之后,美国成立了战略石油储备。
主要内容
战略石油储备
EPCA宣布美国制定石油储备政策,确定实施战略石油储备(SPR)行动,并扩大了1973年紧急石油分配法案(EPAA)。 1977年,收购了一些现有的石油储存地点。1977年6月开始建造第一个地面设施。1977年7月21日,第一批石油 - 大约412,000桶(65,500立方米)的沙特阿拉伯轻质原油运到了地点。1995年,由于将预算用于翻新SPR设备延长整体的使用寿命,暂停了石油的灌装,1999年又恢复灌装,预计目前战略石油储备地的石油能使用2025年左右。
能源效率
EPCA第三卷A部分确定了汽车的企业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 1978年,1979年和1980年的模型年平均燃油经济性分别为每加仑18、19和20英里,到1985年平均油耗需要27.5 mpg。此外,1976年后,要求汽车必须贴上标签标明其燃料经济性,估计燃料成本以及相似车辆的燃油经济性平均范围。国家交通安全管理局被赋予控制汽车和轻型卡车燃油经济性的权力。
EPCA第三卷B部分建立了节能计划,该计划给能源部授予了“制定,修订和实施电器和设备最低节能标准的权力”。目前, 能源目前正在执行超过50个产品的测试程序和最低标准,涵盖住宅,商业和工业,照明和管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