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玉
李焕玉,男,1972年9月生,河北省枣强县人,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11月被开除党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枣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1年11月,李焕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基本信息
- 出生日期
1972年9月
- 出生地
河北省枣强县
- 中文名称
李焕玉
人物履历
1990.12--1993.12 部队服役;
1993.12--1995.12 退伍待分配;
1995.12--1999.01 枣强县枣强镇武装干事(1997.10转干);
1999.01--2001.08 枣强县恩察镇科技副镇长;(1996.09--1999.07在省委党校 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8--2002.04 枣强县恩察镇副镇长;(1999.09-2001.12在省委党校 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4--2003.07 枣强县枣强镇副书记;
2003.07--2010.04 枣强县唐林乡副书记、乡长;(2003.09--2006.07在省委党校 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0.04--2010.09 枣强县唐林乡副书记、乡长(主持党委工作);
2010.09--2011.02 枣强县唐林乡党委书记、乡长;
2011.02--2011.09 枣强县唐林乡党委书记;
2011.09--2012.05 枣强县住建局局长、党组书记、 政府党组成员;
2012.05--2013.12 枣强县住建局局长、党组书记、 政府党组成员兼枣强县政法委副书记;
2013.12--2016.12 枣强县开发区主任(副县)兼 政法委副书记;
2017.02 枣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人物事件
2013年至2020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李焕玉先后多次收受某房地产公司项目经理李某某等4人所送礼金和消费卡共计7.3万元。李焕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李焕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
参考资料
- 1衡水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引用日期 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