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惠民殡葬服务补贴办法(试行)
基本内容
澄迈县惠民殡葬服务补贴办法(试行)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惠民殡葬试点工作的通知》(琼民福字[2011]16号)精神,为减轻群众办丧事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做好我县惠民殡葬服务补贴试行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殡葬惠民保障制度,不断深化殡葬改革,满足群众丧葬需求,是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是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标志;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惠民对象
凡具有本县户籍并自愿安葬在政府指定的公墓内的死亡人员。
三、补贴项目
(一)土葬人员
1、遗体接运费。在本县内的遗体接运费,每具1500元。
2、棺木费。每个1000元。
3、其他丧葬费1000元。
4、免费使用政府指定公墓的墓穴。
(二)自愿实行火化并将骨灰盒存放在政府指定公墓内不再将骨灰进行土葬的人员。
1、遗体接运费。在本县内的遗体接运费,每具1500元。
2、遗体存放及火化救助费。遗体存放费(限在殡仪馆内存放三天以内的费用)及遗体火化费,每具1500元。
3、骨灰寄存救助费。骨灰寄存费(限在殡仪馆火化后临时存放一年以内费用),每具1000元。
4、购买骨灰盒补贴费。骨灰盒费用,每个800元。
5、其他丧葬费: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