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金江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是金江镇施行的制度。
基本内容
金江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镇干部职工开会要求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开始后10分钟未到者视为迟到,会议开始后15分钟未到者和中途离会者视为旷会。会前两小时内一律不准请假。
(二)根据我镇工作职责的实际情况,将全镇干部职工考勤情况分为三种:
1、镇三套班子成员
镇三套班子成员向镇委书记或镇长汇报本人出勤情况;
2、镇政府机关人员(镇机关指党政办、计生办、综治办、国土所、司法所和各责任办公室、计生办等)
(1)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缺勤,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考勤实行指模签到制。实行工作日每天上班、下班共四次签到制度:早上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各责任区人员分别在所在责任区办公室的考勤机上按指模确认(注:上班签到时间超过10分钟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下班时间早于规定时间10分钟按早退处理,早于30分钟按旷工处理)。
3、驻村人员
(1)驻村人员每周一、周四为下村办公日,办公日驻村人员须在所驻村办公室签到和办公(除特殊情况和有突击任务外),签到时间和机关人员相同,并由支部书记签名证明(书记不在家可由主任或副书记签名)。
(2)下村办公日以外的工作日到所在责任区办公室签到,早上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注:上班签到时间超过10分钟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下班时间早于规定时间10分钟按早退处理,早于30分钟按旷工处理)。
(三)几点要求
1、除特殊情况和有突击任务外,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办公室主任和支部书记要严格遵守签到制度,不允许出现代签、补签现象,否则追究当事人和主任(或支部书记)责任。
2、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不能放双休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遇特殊情况和有突击任务时需要加班的,由党政办公室通知不予放假,违者以旷工处理。
4、如工作需要下村无法签到的,由责任区办公室主任书面证明,并经责任区主任签名确认后,凭证明书到镇党政办登记。
5、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者以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