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参考资料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时效确保政令畅通的通知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时效确保政令畅通的通知》是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提高县政府领导批示文件办理失效,保证政令畅通而特地颁发的通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时效确保政令畅通的通知

  • 机构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基本内容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时效确保政令畅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领导批示是指导、安排部署工作和解决问题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确保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及时有效落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批示件办理要求

(一)批示件的范围包括:县政府领导明确批示要求提出意见、建议的;涉及专项工作需办理落实的;涉及相关问题需协调解决的;需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发文件的,等等。

(二)对批示件的流转、办理和保管,要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履行手续。批示件由政府办机要科印发有关单位,同时复印对口秘书或政府办相关科室。

(三)各乡镇、各部门接到批示件后,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批示件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二、关于办理情况反馈要求

(一)反馈时间。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批示件办理效率,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书面反馈(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反馈;涉及重大事项的紧急批示,要立即办理,当日内反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说明理由和办理计划进度。

(二)反馈形式。对批示件要以书面形式反馈,符合公文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情况报告要事实清楚、意见明确、结论准确。对于反映问题批示件的反馈报告,情况属实的,必须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需要整改的,必须有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反馈地点。各乡镇、各部门办理情况报告要及时报县政府办机要科或相关科室,符合要求的按公文运转流程办理,不符合要求的提请政府办主任或主管主任同意后退回重新办理。

三、关于批示件催办要求

(一)政府办机要科、各对口秘书或相关科室人员要通过电话催办、面对面沟通等多种形式,及时提醒督促乡镇、部门加快办理进度,保证办理质量和时限。

(二)政府办将每周收集汇总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并填写《县长(副县长)批示件办理情况汇总表》,逐级呈送县政府领导。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办理情况向全县通报一次,对效果好、反馈及时的给予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反馈不及时的提出批评。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批示件的办理和反馈工作,强化效率意识、执行意识,加强本单位内部的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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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兴县人民政府——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时效确保政令畅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