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通知
  • 4.管理办法
  • 5.附件
  • 5.1.附件1
  • 5.2.附件2
  • 5.3.附件3

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10月12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规〔2017〕9号印发《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共21条,有效期5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 印发机关

    国土资源部

  • 类别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国土资规〔2017〕9号

  • 印发时间

    2017年10月12日

  • 实施时间

    2017年10月12日

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经部同意,现将《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17年10月12日

管理办法

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进一步拓展群众举报国土资源违法线索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管理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以下简称12336微信平台),根据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12336微信平台是全国统一的平台。举报人通过平台,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举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线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平台,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对违法线索进行接收、判定、核查、处理等,并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遵循渠道畅通、方便举报,属地管辖、分级负责,依法处置、及时反馈的原则,接收处理举报人通过12336微信平台举报的违法线索。

四、举报人通过12336微信平台举报的违法线索,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跨行政区域、管辖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接收违法线索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逐级提请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或者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五、国土资源部负责建设和维护全国统一的12336微信平台,规范流程,明确标准。省、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建设要求,确保本辖区12336微信平台渠道畅通、运行平稳、处理规范。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使用12336微信平台,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违法线索接收、判定、核查、处理和反馈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直接行使12336微信平台违法线索的接收、判定、核查、处理和反馈等职责。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不同权限和职责,通过全国统一的12336微信平台,了解掌握本辖区违法线索接收、判定、核查、处理和反馈等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和督促检查。

六、12336微信平台接收以下违法线索举报:

(一)土地违法行为。

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破坏耕地;其他土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