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主席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主席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曾设置过的领导职务名称。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担任过这个职务的只有毛泽东一人。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主席
- 简称
中共中央书记处主席
- 任职者
毛泽东
- 任期
1943-1956年
职务沿革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主席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曾设置过的领导职务称谓。1945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而1943年3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推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1945年6月19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
1956年9月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不再称“主席”。新的党章规定选举总书记一人:“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总书记一人。”(这个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不同于后来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历任名单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主席这个职务从1943年设置,到1956年取消,历时13年多,这段时间内只有毛泽东一人担任过这个职务。
参考资料
- 1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前世今生”人民网(引用日期 202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