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案件之一
  • 3.1.案发过程
  • 3.2.非法鉴定
  • 3.3.公安抓获
  • 3.4.法院审理
  • 4.案件之二
  • 4.1.事件简介
  • 4.2.非法行医
  • 4.3.批准逮捕
  • 5.参考资料

2014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事件

鉴定胎儿性别是中国明令禁止的医疗行为,但福建省长汀县一青年女子曾某为了一己私利,置法律于不顾,为他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福建省长汀县法院2014年11月17日披露,该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2014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事件

  • 事件起因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 事件处理

    逮捕判刑

案件之一

案发过程

出生于1985年的曾某是长汀县河田镇人,2010年在某医学院读成人大学超声诊断学,2013年毕业后,她购买了一部便捷式B超鉴定仪。随后,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曾某利用便捷式B超鉴定仪,在长汀县营背街附近的旅馆、腾飞工业区入口附近的旅馆及孕妇家中等地,先后为10余名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获利4000余元。

非法鉴定

孕妇张某来自长汀县河田镇,家里人得知她怀孕后,欣喜之余,表现出了希望她能生个男孩的想法。张某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上曾某,2014年7月16日,曾某让张某在一家旅馆开了一间钟点房,为张某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公安抓获

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将曾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便捷式B超鉴定仪一台、非法所得5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便捷式B超鉴定仪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案件之二

事件简介

为了牟利,北仑一“赤脚医生”李某私自购买二手B超机藏匿于地下车库,非法帮助数十名孕妇鉴定胎儿性别,短短两三个月获利数万元。2014年9月19日,李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批捕。

李某,女,1982年出生,安徽阜阳人。2012年,她花了几个月时间跟着一个老医生学了一点妇科方面的知识,来到北仑在朋友暂住房里给人看妇科病。因生意惨淡,听说帮孕妇鉴定胎儿性别很赚钱,就动起了这个歪脑筋,2013年7月,她从别人手中花3000元购买了一台二手的B超机,藏匿于小区的地下车库。

李某说,经过摸索,她照着书本做了几次,稀里糊涂地就把B超机用了起来。1

非法行医

没有专业技术,也没有从业资格,李某就这样开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她也知道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但为了赚钱她决定铤而走险。通过打小广告,熟人介绍,李某陆陆续续积累了数十名顾客,每次收费1000元。其实,受操作、卫生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李某在很多时候看不出胎儿性别,她就告诉孕妇怀的是女孩。得知是女孩后,受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影响,一些孕妇很有可能选择流产。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别的人工终止妊娠。2013年9月,李某案发,被北仑区卫生局处以没收B型超声诊断仪一台、没收违法所得10010元及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1

批准逮捕

2014年8月,李某再次开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2014年9月19日,李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北仑检察院批准逮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