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加强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管理工作,完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流程,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的制度,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表决通过,于2015年7月24日发布实施。1
基本内容
文件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三条 协会的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 协会统一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考试规则
(二)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
(三)组织编写、出版、发行考试统编教材;
(四)编制考试预决算;
(五)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频次,发布考试计划和公告;
(六)组织命题工作;
(七)组织考务工作;
(八)公布考试成绩;
(九)对考试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十)建立考试信息系统;
(十一)受理从业资格考试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