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梵清
臧梵清,1981年出生于山西省临汾市,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广电音乐委员会法律中心主任1。
曾代理、参与过多起社会影响巨大或媒体广泛关注的焦点案件,如昆山宝马反杀案、建国以来经济犯罪第一案—善心汇案件、全国第一起诉赢公安机关案、作曲家谷建芬作品维权案等1。2025年,任南阳砚山铺村英才学校火灾事故被害人的代理律师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臧梵清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81年
- 出生地
山西省临汾市
- 毕业院校
- 职业
律师
- 执业机构
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
人物经历
曾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董事、盈科律师事务所监事会副主任、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征地拆迁与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特邀行政法顾问、北京市朝阳区律协行政诉讼专委会副秘书长、盈科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发展基金联合发起人、盈科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导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公司控制权专委会副秘书长、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组金牌合作律师1。
2014年,加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2015年,担任盈科北京办公室土地征收业务部主任。
2017年,担任盈科北京办公室征地拆迁法律事务部主任。
2018年,晋升为律所中国区股权高级合伙人、律所青年律师导师,同年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聘请为法律顾问。
2019年,担任盈科北京征地拆迁与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同年当选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
现任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广电音乐委员会法律中心主任1。
专业领域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与拆迁、重大疑难刑事辩护、疑难复杂行政诉讼、重大民商诉讼与争议解决、刑民交叉案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
主要成就
办理案件
1.王新华、王兴帮放火一审刑事判决书——江西省吉安市王某放火罪案缓刑,取保候审。
2.杨爱红与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二审行政判决书(为全国第一起诉赢公安机关胜诉案件)。
3.苏苹花诉横峰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行为再审案。
4.陈和友诉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再审案。
5.山西省长治翼升实业发展公司诉长治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再审案。
6.上海宏南工贸有限公司诉江西洪都宾馆、江西洪都宾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案。
7.苏苹花诉岑阳镇人民政府、岑阳镇铺前居委会土地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再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