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于2012年05月22日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颜健生。
2019年4月11日,“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引发关注。在视频中,一女子表示她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首付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车。新车还没开出4S店院子,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此后,她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
2019年4月11日、12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4月16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第二份声明称,将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立即暂停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
2019年5月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利之星存在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违法行为,被罚总计100万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登记机关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立时间
2012年05月22日
- 发照时间
2016年05月27日
经营范围
作为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口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品牌及smart(精灵)汽车品牌经销商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国产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品牌经销商等。
企业事件
主词条:西安“哭诉维权”事件
事件曝光
2019年4月11日,西安一位女车主表示她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首付20多万,购买了一辆奔驰车。新车还没开出4S店院子,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此后,她多次与4S店沟通协商,最终却被告知,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
立案调查
2019年4月11日、12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涉事车辆进行依法封存,并委托法定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利之星”4s店负责人行政约谈,并要求该店通知奔驰(中国)公司协助进行调查。
2019年4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八项诉求。当天,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
2019年4月13日,哭诉维权奔驰女车主首次提出,其在不知情情况下,被西安利之星收取金融服务费,且未拿到发票。
2019年4月15日,新京报记者致电陕西税务12366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税务部门密切关注西安利之星奔驰事件,正在积极核实调查西安利之星是否存在偷漏税或涉税违法行为。
2019年4月16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第二份声明称,将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立即暂停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
2019年4月16日晚,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下称“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发布消息称,向车主致歉;经双方沟通,目前该公司已取得车主谅解并达成共识,事情已圆满解决。该公司向社会公众表示感谢。
调查结果
2019年5月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1
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被指新车漏油
2019年6月,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再被指新车漏油,而车主退车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据了解,当地工商部门已经介入处理。据了解,渭南王先生2019年2月底在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买了一辆奔驰车,开车3个月后出现漏油情况,王先生认为该车存在质量问题,便把车开到当初购车4S店。到店之后,4S店工作人员称可以把车拖到西安进行维修。王先生当即表示不同意,认为新车没开多久就出现漏油,4S店应该先检测车辆是否出厂存在故障,而不是直接维修。 双方协商未果,13日,王先生再次来到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这次,店方改口了。王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店方表示可以原价回购他的这辆车,但前提是必须签署一份“和解保密协议”。 当地工商部门已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并分配给属地杜桥工商所。杜桥工商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所已介入处理此事,工作人员已经赶赴现场处理。2
参考资料
- 1女奔驰车主维权案调查结果:西安利之星被罚100万元网易(引用日期 2019-05-27)
- 2奔驰车漏油 退车要先签保密协议?人民网(引用日期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