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护泉水,济南市发布了《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基本内容
【发布单位】81504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6-08-11
【生效日期】1997-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1996年7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8月11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用水计划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护泉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