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文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发布单位
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简介
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方案>的通知》(穗编字〔2015〕109号)、《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撤市设区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委办发〔2015〕1号),设立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区国土规划局),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土规划委)的派出机构。根据职责依法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人、财、物由区管理,领导班子实行双重管理,以市国土规划委党组为主。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和调整其他由省、市和区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不动产登记。
2.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
3.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对象(以下简称“保护对象”)的具体规划管理。
4.统筹指导辖区内名镇名村、美丽乡村、中心镇等村镇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
5.其他由省、市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转的职责。
1.将原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地理信息管理职责,原增城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原增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的职责,原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的林权登记职责,原增城市农业局负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整合划入区国土规划局。
2.将原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直管房管理、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泥砖房改造等职责划入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工作。
2.加强耕地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