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畜牧兽医局
莱芜市畜牧兽医局位于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
莱芜市畜牧兽医局是主管全市畜牧兽医工作的事业机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莱芜市畜牧兽医局
- 位于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
- 属性
主管全市畜牧兽医工作的事业机构
- 科室
4个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畜牧业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二)负责全市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建设;负责畜禽良种的资源保护开发、繁育推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扶持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三)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拟定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四)承担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兽药、兽医器械、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六)承担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行业监督管理责任;配合上级部门搞好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全市草山(场)监督管理、草种管理、草山(场)征占用审核审批;承担全市草山(场)防火工作。(七)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牧业科研项目攻关;指导全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
市畜牧兽医局设有4个科室,具体职能是:(一) 办公室组织协调本单位内部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信访、宣传、督办、外事、接待、保卫、会议组织安排、综合性文稿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招商引资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定、监督落实目标责任制并做好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畜牧兽医事业费及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二) 畜牧科技科贯彻执行畜牧业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畜牧产业化建设;负责畜牧业商品生产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市种畜禽管理工作,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种畜禽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制定畜牧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畜牧、兽医行业科技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三) 医政药政科 ( 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兽医、兽药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兽医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卫生行政复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及畜产品活动。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协调对畜产品、畜牧业投入品、产地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指导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管理有关工作。(四) 饲料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饲料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饲料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饲料和牧草种子质量标准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负责全市草山(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饲草饲料生产规划、计划;负责有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负责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管工作。2
参考资料
- 1莱芜市畜牧兽医局工作职责
- 2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