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菊,女,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江西余江人,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现任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委委员。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国籍
民族
出生日期
毕业院校
职务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委委员
人物履历
学历背景
1983.09-1987.07 江西大学法律系 (法学学士)
1999.09-2002.07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
工作经历
1987.07-1993.04 江西行政学院任教;
1993.05-1994.05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工作;
1994.05-2010.09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助审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房地产庭(民二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10-2013.09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2013.10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1
现任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委委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