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景顺长城发行的一个混合型的基金理财产品1
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 基金状态
正常
- 基金公司
景顺长城
- 基金管理费
1.50%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同时结合“自上而下”的研究以确定投资范围及进行资产配置,其具体步骤主要包括:(i)确定备选投资股票域根据既定的自然资源与垄断优势的定义和判别标准,确定符合投资标准的行业及各级子行业或上市公司,作为备选投资域(Stock Universe)。(ii)构建监控名单针对具有自然资源与垄断优势的公司的基本面特性,重点运用净资产收益率ROE、市盈率PE、价格比营运现金流P/OCF 指标对备选投资股票域中的上市公司进行甄选,构建股票监控名单。(iii)制定买入名单在确定的股票监控范围中,从业务价值、市场价值、管理能力、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四个方面结合必要的合理性分析对上市公司的品质和估值水平进行鉴别,确定股票买入名单。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2、场外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场内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 个月内完成;6、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8、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参考资料
- 1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162607) - 基金 - 好买基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