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信息
  • 4.通知内容

国家地表水

环境保护部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的标牌(标识),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家地表水

  • 外文名

    Travel to watch industry

  • 地理位置

    宣武门外南横街西口

  • 气候条件

    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

基本信息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的通知

环办〔201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的标牌(标识),我部制定了《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通知内容

一、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标牌

1.适用范围: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2.标牌尺寸:宽70cm×高50cm×厚4cm。

3.标牌材质:拉丝不锈钢(镜面边)。

4.标牌布局:标牌从上往下依次排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标志”、“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站”、“NO.**”、“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东经:**°**′**″ 北纬:**°**′**″”。(**根据自动站的实际情况填写)。

5.字体字号:采用Photoshop制作,具体字体字号详见附图1(略)。

6.编号原则:水站编号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具体为:

(1)编号前两位数字,为各省(区、市)行政区划代码(六位)的前两位。如北京市为“11”,天津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