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表水
环境保护部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的标牌(标识),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家地表水
- 外文名
Travel to watch industry
- 地理位置
宣武门外南横街西口
- 气候条件
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
基本信息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的通知
环办〔201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的标牌(标识),我部制定了《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通知内容
一、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标牌
1.适用范围: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2.标牌尺寸:宽70cm×高50cm×厚4cm。
3.标牌材质:拉丝不锈钢(镜面边)。
4.标牌布局:标牌从上往下依次排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标志”、“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站”、“NO.**”、“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东经:**°**′**″ 北纬:**°**′**″”。(**根据自动站的实际情况填写)。
5.字体字号:采用Photoshop制作,具体字体字号详见附图1(略)。
6.编号原则:水站编号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具体为:
(1)编号前两位数字,为各省(区、市)行政区划代码(六位)的前两位。如北京市为“11”,天津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