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继晔
胡继晔,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2。
主要教授课程为:法律经济学、法律与金融、法律的博弈分析。外语语种为英语。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胡继晔
- 国籍
中国
- 学位/学历
博士
- 专业方向
法律与金融监管、养老金融、法学博弈论
个人履历
198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专业(政治经济学方向),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获国民经济学博士学位。
历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研究室干部、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高级经济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教授。兼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博士后导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研究员,兼任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3
访学经历
2017年五月到迪拜参加AMBA认证委员会国际会议4。
2014年10月—2014年11月,赴西班牙马德里IE大学法学院、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访学,并做了两场中国金融体系及其监管的学术报告。
2013年9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访问团员,赴北欧部分高校进行学术访问,先后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商学院、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和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及博士研究生进行座谈交流。
2012年11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访问团员,赴瑞士弗里堡大学法学院访学,做关于中国证券法实施的学术报告。
2010年9月—2011年2月,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资助,作为公派访问学者赴英国牛津大学进行海外提升。期间应邀在牛津大学法学院、朴茨茅次大学法学院做金融监管博弈分析的学术报告。
主要成就
论文《社保基金监管立法初探》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度“社会保障论坛”部级优秀论文奖。
2012年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关于养老金征缴、运营和发放阶段的立法与修法建议》入选中央宣传部社科规划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
主要学术观点
1. 在银行监管领域,提出要加强和改善监管、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观点。研究重点是存款保险立法,因我国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仅有的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依靠国家信用为银行提供担保是一个成本很高的隐性保险制度。未来要为以利率市场化为核心、为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制度性保障,就应当借鉴欧盟、美国存款保险立法的经验教训,加快存款保险立法的步伐。立法重点是解决存款保险范围、保险限额、保险费率等问题,以显性存款保险的形式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金融稳定增长、经济健康发展。
2. 在资本市场监管领域提出提出投资组合应当权衡风险和收益,根据不同投资工具设定不同基准的观点。以养老金投资股市为例,在中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下应当按照严格数量限制规则,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概算出投资股市的比例应当在20%以下。未来根据资本市场发展的成熟可以放松数量限制,可以借鉴英美法系中的审慎人规则,让以养老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将造就双赢,在学界较早提出了“养老金融”的理论框架。
3. 在监管理论的研究中引入混合策略博弈的观点,在对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中充分发掘监管成本节约的价值。基于传统的法经济学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以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发现在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存在着“警察抓小偷”式的混合策略博弈:监管者付出的监管成本越高,被监管者违法的概率反而越大;而当监管者具有了严格监管的声誉,被监管者违法的概率会下降。养老金冒领、医疗保险欺诈成为常见行为,都是观察监管博弈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