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法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的审判机关,始建于1977年,1984年与原哈密县法院合并,现审判办公楼位于哈密市解放东路7号。现有正式在编人员183人,法官占比48%,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比3%,本科学历占比81%;少数民族干警占比4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法院
- 区位
哈密市解放东路
- 成立时间
1977-05-01
- 地址
哈密市解放东路7号
- 院长
阿迪利·阿布力米提1
法院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77年,1984年与原哈密县法院合并,现审判办公楼位于哈密市解放东路7号。现有正式在编人员183人,法官占比48%,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比3%,本科学历占比81%;少数民族干警占比42%。多年来,哈密市法院承担着全地区80%的审判工作量,克服了案多人少,法官队伍断层,人员结构失衡等多重困难,从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实现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抓好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为哈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机构设置
哈密市人民法院现设有21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法庭和1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督察室、司法技术辅助室、少年法庭、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派出法庭:大泉湾人民法庭、石油基地人民法庭、三道岭人民法庭、五堡人民法庭、花园人民法庭。事业单位:哈密市人民法院审判服务管理中心。
法院建设
近年来,哈密市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8千件左右,约占全地区80%。多年来,哈密市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采取了多种多样的便民司法举措。 在全市13个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各个审判部门定点负责一个工作站,帮助社区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设立诉前调解室,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设立信访接待室,院领导定期接访和中层领导轮流接访,主动化解涉诉涉法矛盾;实行诉前调解免收诉讼费,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配备车载式巡回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活动;在法院门前设置大屏幕,同步直播庭审实况;在立案大厅设立大屏幕,每周公布各个法官的审判数据;安装立案信息短信平台、执行信息短信平台、触摸式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多渠道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拓宽与群众沟通渠道,增强司法公开力度。
机构领导
院长:阿迪利·阿布力米提1
所获荣誉
近三年来,我院2个部门荣获自治区法院“先进集体”称号,5名干警分别荣获自治区“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优秀网络阅评院”称号,共有19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另有57人次被地、市表彰。连续三年被授予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等。
参考资料
- 1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微信公众号(引用日期 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