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制定背景
  • 4.文件内容
  • 5.参考资料

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由国家人事局拟订,一九八0年十二月八日国务院批转。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新闻记者的培养、考核和合理使用,鼓励他们努力钻研业务,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新闻记者队伍 ,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本暂行规定共计十三条,包括新闻记者的业务职称及所需要的条件、新闻记者晋升规则和纪律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 拟订单位

    国家人事局

  • 批准单位

    国务院

  • 批准时间

    1980年12月

制定背景

(国家人事局拟订一九八0年十二月八日国务院批转)

为了加强对新闻记者的培养、考核和合理使用,鼓励他们努力钻研业务,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新闻记者队伍 ,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暂行规定。1

文件内容

第一条 新闻记者的业务职称定为:特级记者、高级记者、记者、助理记者。

第二条 确定和晋升业务职称的新闻记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事求是,联系群众,刻苦钻研业务,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条 确定和晋升新闻记者的业务职称,应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为主要依据,并适当考虑学历和资历。

第四条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为助理记者:

(一)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初步掌握采编业务,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能够完成一般工作任务;

(三)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第五条 助理记者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记者:(一)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有独立承担采编业务的能力,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够较熟练地处理或撰写工作所需要各类体裁的稿件,工作中有一定成绩;

(三)掌握一门外语。

第六条 记者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高级记者:(一)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新闻业务或某门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论着;

(二)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有相当的政策水平,能够掌握宣传报道方针,能够熟练地审定各类稿件或者能够组织、指导重大采访活动,能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着;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第七条 高级记者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特级记

者:(一)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新闻业务或某门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