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9年,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将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责,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 性质
政府机关
- 局长
塔娜1
机构介绍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通辽市知识产权局合属办公)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工勤编制1名,正处级指数1名,副处级指数2名,科级指数7名,副科级指数1名。内设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知识产权管理科。下属三个二级单位:通辽市科技经济信息研究所、通辽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通辽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订全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技术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负责组织全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订相关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牧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全市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一、制定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二、组织拟定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指导旗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重大活动、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事宜。
十四、负责制订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十五、管理全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编制年度计划,组织重大专利转化项目的实施;指导旗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