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甘井子区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甘井子区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主要内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印发《大连市甘井子区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文号
甘政办发〔2010〕44号
简介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
《大连市甘井子区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六日
大连市甘井子区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09〕28号),设立大连市甘井子区交通局,正处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交通局党委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交通行业规费、通行费的征徼、管理及使用有关职责。(三)将公路路政管理有关职责划归市路政管理局。(四)将全区无人看守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职责划给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公路、道路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公路建设和道路养护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区道路客货运输管理、机动车维修业管理、运输服务业管理、搬运装卸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四)负责全区客货运输码头、客货运输船舶的管理和水运服务业、船舶维修业的管理工作。(五)组织实施辖区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辖区公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负责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七)负责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方面的机具行使公路管理。(八)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督,维护平等竞争秩序。(九)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十)负责未实行监理的水运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交通局设3个内设机构。(一)党政办公室拟订局党委和局全年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各科室拟订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负责局党委组织、宣传及群团等日常工作和局机关制度建设;负责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筹备和会议安排,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局机关公文、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老干部、后勤、接待、福利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全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单位之间的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审计、统计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财务业务、审计、审核和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收支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的审核;负责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养路资金的拨付、审计、乡级公路工程和养护资金的核算以及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工作。(二)公路管理科负责全区公路交通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乡村级道路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乡村级道路的设计、施工、管理和养护;负责全区乡村级道路控制线内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三)运输管理科负责全区运输市场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运输市场及经营行为的协调与管理;负责全区公路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区客货运输业、机动车维修业、运输服务业、搬运装卸业证照办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人员编制
区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暂控编制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本规定由区编委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编委办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