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铁峰
肖铁峰,男,1969年4月出生,广东中山人,研究生学历,一级警督。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入党。曾任广东省中山市桂山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长。1
2018年7月,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被提起公诉。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肖铁峰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69年4月
- 出生地
广东中山
履历
1990年12月至1998年3月,任广东省中山市公安边防分局张家边派出所干事;
1998年3月至2000年7月,任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7月至2002年1月,任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副政委;
2002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政委;
2006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局长;
2015年4月至2017年9月,任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长。1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8月,中山市五桂山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长肖铁峰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3
双开
2017年9月,日前,市纪委对五桂山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长、民众分局原局长肖铁峰(正科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肖铁峰违反政治纪律,公开搞封建迷信活动,转移藏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多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并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为赌博团伙提供保护,为工程承包方、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日常用品供应商提供帮助;巧立名目,侵吞公款,涉嫌多项犯罪。
肖铁峰身为中共党员、公安分局长,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不信马列信鬼神,在办公室内公然摆“风水阵”,祈求神灵助其升官发财;作风上飞扬跋扈,“一把手”蜕变为“一霸手”,长期搞“一言堂”“一支笔”;问题败露后,仍不思悔改,企图对抗组织审查逃避惩罚;滥用职权、见利忘义、徇私枉法,把商品交易原则带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与赌博团伙狼狈为奸,收受巨额贿赂,长期充当犯罪团伙的“保护伞”;贪得无厌、雁过拔毛、寡廉鲜耻、主动索贿,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提款机,不但利用职权大肆卖官鬻爵,还利用政府采购大肆索取“回扣”,甚至虚报冒领、蚕食鲸吞公共财产;视法律制度为“稻草人”,知法犯法,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品格,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肖铁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
提起公诉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原局长、五桂山分局原局长肖铁峰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肖铁峰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铁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肖铁峰,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肖铁峰在担任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局长、五桂山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
参考资料
- 1【忏悔录】五桂山党工委原委员、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原局长肖铁峰:哪里都没有家好中山纪检监察(引用日期 2019-04-12)
- 2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肖铁峰提起公诉中山网(引用日期 2019-04-12)
- 3【权威发布】中山市五桂山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长肖铁峰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中山纪检监察(引用日期 2019-04-12)
- 4【权威发布】中山市五桂山党工委委员、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长、民众分局原局长肖铁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山纪检监察(引用日期 2019-04-12)